人為什麼總是想追求某種平衡呢?

不能只是相愛嗎?

啊~~你喜歡我比較多一點; 我能給的不夠多 ... 這種問題,是一定要思考的嗎?就像陰陽一般,每個人本來就是不同的屬性吧!?有喜歡付出的人,就會有比較喜歡擔任接受者的一方。但是很多時候會聽到,一開始擔任接受者的一方開始覺得沈重了,發現對方的愛原來會無止盡的湧入,而自己彷彿無以為報。無以為報,所以焦慮,所以不安,可是講不出口啊~講出來好像是不愛了,可是明明就不是啊!可是自己能給的,好像又不夠多,怎麼辦呢?無法傳達的,永遠都給不夠似的焦慮,會讓人累了吧!累了之後呢?

平衡的感情,是真的必須嗎?給與受又一定對等嗎?希望讓身旁的人可以因為自己的愛而發光啊,像個美麗的鑽石一樣。殊不知,只要待在自己的身邊,他就可以發光了。所謂的給,其實是不論形式的,只要「那個人」有感受到,不就好了嗎?

像這種時候,就很羨慕可以理直氣壯的說:他本來就應該愛我多一點,的那些人類了~~

被愛的人,跟比較愛的那一方,都理直氣壯點,不好嗎?

不能這樣,達到平衡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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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de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