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完全娛樂因為在節目中
用KUSO的方式和消遣性的旁白播出龜梨和也在2003年演唱上不小心摔下舞台的畫面
引起廣大的飯齊聲達栰

我想起一些不想記得的事情
例如說 齊秦的鼓手在北京跨年演唱會的時候跌下舞台身亡
www.tvbs.com.tw/NEWS/NEWS_LIST.asp

還有一提到跌落舞台
就會忍不住心酸的Beyond
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


(可惡剛剛打到一半竟然網路當機)


跌下舞台之後,事情可輕可重
一個專門報導娛樂新聞的節目工作者
難道不知道今天不管是發生在誰身上
都是他的飯心中永遠的痛嗎?

留言板上的道歉啟事大概是這樣的意思:
因為是在網路上找的片段
不知道他就是現在當紅的龜梨和也出道前的演唱會
所以當成一般民眾的KUSO影片播出


所以人不紅就沒有關係?
今天如果剛好找到的是沒有人認識的某個國家的藝人就無所謂?
既然是當成一般民眾的影帶
那應該也要有上傳影片的人的授權吧??
竟然說因為是網路上找的所以不用付肖像權的法律責任?
(上面這一句是看到留言版裡面有人說是製作人說的)

發生的演唱會上的安全事件
不正好可以回頭檢討歷年來的演唱會上
還有哪些可以讓歌迷們更小心
讓這一切更安全的地方?
不是應該讓負責場地的人們有機會看到
原來這是要更小心處理的事情
來避免以後類似的事件發生?

如何不再有第二個黃家駒,才是媒體人的工作吧?


台灣的媒體到底是怎麼了?
我們到底為什麼還繼續這樣容忍他們?
我覺得這次歌迷們的怒火非常合理
是應該讓他們知道又對自己的報導負責任的時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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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de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