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大家被新制評鑑的條文搞到快瘋掉
每次只要提到這個,就會聽到一堆人,尤其是我們的老師們(也就是所謂的中生代?)連連抱怨
有時候我忍不住想告訴他們
不要鬧了!!!!!!!!!
你以為這些條文這些規定這些內容,
難道是寫下來就為了找你們麻煩嗎?
仔細讀一下吧~~
你們說了,我們哪有力氣哪有人力去做這麼多事情?
那請問,把病歷寫好不是應該的嗎?
把實習醫學生教好不是應該的嗎?
(畢竟這些人是你以後生病的時候的醫生啊!)
把醫療的品質提升並做好回饋檢討機轉不是應該的嗎?
如果一個病可以有五十種治療方法,都對,
那跟郎中有什麼不一樣?????
我們做這些到底FOR WHAT???
FOR PATIENT,FOR QUALITY
可惡,沒有邏輯的老頭們拜託不要來亂了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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